尽管《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已有时日,然而记者在近几天的调查采访中发现,本市大部分宾馆、酒店对于退房时间的政策并未因此规范的变动而有所改变。 大部分宾馆酒店仍沿袭“12点退房”制
在新版《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取代旧规定的是: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记者以订房者的身份致电几家宾馆、酒店,大部分宾馆、酒店的接待人员告诉记者:退房时间仍是中午12点,如果客人延时退房,超过中午12点则要加收半天的房费。
一些宾馆酒店负责人担心,客人延时退房,势必让另一部分客人的订房及入住时间相应推迟,前面的客人不退房,后面的客人就没办法入住,客源一旦流失,自然会降低酒店的利润。
延时退房有助于行业竞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少数执行新规的呼伦贝尔天骄宾馆已将退房时间延至下午2点,该宾馆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既然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作为宾馆就应该执行,这也是为消费者的利益考虑。
经常出差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以前酒店几乎都实行“12点退房”,这个时间正是吃饭的时间,拖着大包小包去吃饭十分麻烦。酒店将退房时间适当延至下午2点,我想并不会影响多少生意,客人住得舒服满意,自然还会成为回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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