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沃尔玛,近年来在中国市场上劣迹不断。5年来,仅因在渝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沃尔玛门店就被工商部门处罚了21次。其中,2006年处罚1次,2007年处罚3次,2009年处罚4次,2010年处罚4次,2011年处罚9次。而最近的“假冒绿色猪肉门”,更是将其推向了风口浪尖。
国庆前,相关部门查出,沃尔玛在渝13家门店(包括10家沃尔玛分店和3家收购的好又多分店)中,10家沃尔玛门店及2家好又多店在20个月里,销售假冒“绿色猪肉”63547公斤。同时,沃尔玛九龙广场分店出现销售的散装食品未依法标注法定条款、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违法行为。
据中国新闻网文章报道,受累于冒牌“绿色猪肉”,沃尔玛重庆分店自9日起关门自省。罚款超过269万元,关停7家门店,歇业达15天之久,全球知名的零售界巨鳄沃尔玛在多次以身试法后终自食其果。
对沃尔玛这样顶尖的世界500强企业的处罚,一时间可谓叫好声不断。这样果敢的行为,诚然值得肯定。比起这区区269万的罚单来说,停业会使沃尔玛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更沉重的代价。但是我们在叫好的同时,不得不对此进行深度的思考,为什么一个守法的国外企业来到了中国,就不再守法?为什么沃尔玛一而再、再而三的屡次兴起波浪?是什么让沃尔玛毫不畏惧?
马克思曾经说过,“(资本)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可见,恐怕利益的最大化才是沃尔玛敢于违规的关键所在。企业违规成本较低,当守法成本高于违规成本时,自然而言就少了“畏惧的心”。
由此可见,除了沃尔玛自身为了追求利益,甘愿违背道德触犯法律之外,我国相应的监管部门也难则其咎。在美国,惩罚性赔偿十分厉害,一旦违规,就要付出高额的成本。而当一个在本国安分守己的企业,进入中国后,经过“本土化”之后,落得个国际商业流氓的恶名。收了罚单,交了罚款,继续违法,沃尔玛几乎没有了任何畏惧之心,20多张罚单都罚不出一个世界知名企业的一颗畏惧之心!你说咱们的经营环境和秩序监管,到底有多大的漏洞?
逐利是人的本能,也是企业的本能,这一点我们不可否认。当一个企业违反诚信所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惩罚所带来的损失,能够获取更多利益时,它自然选择的当然是不要诚信,不顾道德了。在这一点上,难道有关部门不应该为自己的“手软”和“眼瞎”,好好检讨一下?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管,再多的处罚也只能是一次次无关痛痒的表面文章罢了!
我们在斥责沃尔玛违背道德违背法律追求利益的同事,更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反躬自省。能够完善法律法规并坚定不移的执行,不管是什么企业,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都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这样才能从根源上杜绝“沃尔玛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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