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和360又掐起来了。记者获悉,腾讯和奇虎360近日将在广东省高级法院“斗法”,双方将轮流坐上原告和被告的位子,且双方相互索赔金额均超过亿元。
4月18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360起诉腾讯的反垄断诉讼案,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4月13日刚受理了腾讯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件。分析人士认为,恶战频繁从某种程度上显现了互联网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的匮乏。
从“互骂”到“互告”
腾讯和360两家公司积怨甚深。2011年9月27日,360公司发布了其新开发的360“隐私保护器”,专门“盯梢”QQ软件是否侵犯用户隐私。腾讯公司则反击360浏览器涉嫌借黄色网站推广。双方矛盾深化,同年10月,腾讯公司起诉奇虎公司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侵权。
随后,腾讯与金山、百度等公司联合发布声明抵制360。360则推出“扣扣保镖”将矛头对准QQ安全卫士。11月3日,腾讯公司发布了《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要求用户在QQ软件与360软件之间选择其一使用——要么删除360软件,要么退出QQ软件。
正当双方打得不可开交之时,国家工信部“出马”要求两家公司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事件最后才得到了平息。
然而,战火还是一触即发。这次,双方把战火“烧”至法庭,选择通过司法途径来定胜负。在“360诉腾讯”一案中,360认为,在“3Q大战”期间,腾讯滥用其即时通讯工具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这种“二选一”行为是限制交易行为,是典型的严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360表示,该行为导致360公司大量的用户流失,使360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向腾讯提出索赔1.5亿元。
而在“腾讯诉360”一案中,双方角色对调。腾讯认为,奇虎“360扣扣保镖”实质上是打着保护用户利益的旗号,污蔑、破坏和篡改腾讯QQ软件的功能。同时通过虚假宣传,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腾讯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户广告,同时将360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嵌入QQ软件界面,借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此举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要求360停止开发、传播“360扣扣保镖”及相关软件,以及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
为了能在诉讼中获胜,双方还请来重量级专家做“外援”。据了解,360聘请的是英国学者DAVIDSTALLBASS,是欧洲最大的独立提供竞争法调查经济意见的机构RBB的顾问;而腾讯方面聘请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他曾当选中国互联网十大“启蒙人物”。
需加强互联网监管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的措辞让人难辨是非。
不过,一些网友也从历年来双方在官司上的表现对此次“斗法”结果进行了推测。比如,有分析人士表示,360此前对战百度、金山、腾讯的官司均以败诉告终,因此,360这次胜诉的几率也不高。而2010年11月,腾讯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就“360隐私保护器”的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也获得了胜诉,判决显示,360一方诋毁腾讯产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并不能由此前的胜负来判定这次诉讼的胜负,每个案子的审判都是独立的。”东南大学法学院律师张马林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双方各自涉足的领域看,都可能具有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各自的说辞也有一定道理,诉讼的结果要看双方谁能拿出更充分的证据。
张马林认为,网络服务具有公共服务的特殊性,两家公司除了要顾及本身利益之外,应充分认识诉讼对普通网民利益的损害。
在互联网专家唐欣看来,双方从“互骂”到“互告”,本质上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仍是某些公司的营销战术。
唐欣认为,从“默默无闻”到“人尽皆知”,360很善于运用这种特性来达到提高知名度甚至是“危机公关”的效果。
“这种恶战频发的背后从某种程度上显现了互联网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的匮乏。”飞象网CEO项立刚认为,如果公司把注意力转移至打压竞争对手上,对于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是不利的。他建议,一方面政府要完善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另一方面也需要互联网公司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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