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11时18分,铅山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接到县城一快餐店工作人员郑某报警称,自己刚刚在店内被一用餐男子打伤,而该男子已经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报警人郑某左眼受伤较重,随即送郑某到医院就诊。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郑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据民警调查得知,当日11时许,郑某像往日一样正在店里忙碌着,她负责的是给来店里吃快餐的顾客打菜。这时一男子走至柜台前,点了几个菜,郑某熟练的将男子所点菜装入盘内,可此时男子提出她装的菜有点少,应该再加点。郑某便回了句“不会少的”,男子一听顿时来了火气,恶言恶语扑面而来。郑某开始想与之理论,但为息事宁人还是转身去加菜,当郑某加好菜端回男子面前时,男子却出人意料的拿起台面上的菜盘砸向她。盘子不偏不倚的砸中了郑某的左眼,郑某当时就痛倒在地,鲜血从指间溢出。男子见状也自知闯祸,转身逃离了饭店。
民警随即调取店里的监控录像,可是店内的监控已经损坏,所拍视频均无法看清该男子的相貌。民警又展开了大量的走访调查,最终确认嫌疑人郭某,25岁,铅山县河口镇人,无业。郭某当天是一家三口来吃午餐的,事发当时郭某的老婆和孩子正在洗手间,并没有在现场,等到出来后随郭某一同离开。民警随后找到郭某的妻子,可郭某妻子表示当天事发后郭某便不知去向,打他电话也没人接听。事情就这样过了几天。4月14日,自以为“没什么事了”的郭某回到自家附近转悠,想乘机回家看看。没料到的是,河口派出所的民警却一直“盯着他”。当他走进自家小区时就被突然出现的警察按倒在地。在派出所里,犯罪嫌疑人郭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刑事拘留,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借本网提醒:切莫让冲动战胜理智,任何冲动的决定都有很大的盲目性,事后往往追悔莫及,应尽可能让自己恢复平静,冷静处事,以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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